如何監管老年代步車、類的低速電動車,在近年來討論居多,但對其統一監管標準仍未確定。與此同時,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逐步增多。11 月 8 日,工信部、公安部等六部委發布新通知,要在監管標準確定前,做好清理整頓工作。
新通知稱,多數低速電動車產品屬于道路機動車輛,但生產使用未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產品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并要求政府清理整頓低速電動車,明確禁止增加低速電動車產能。
低速電動車一般指時速在 70 公里以下、采用純電動動力的四輪車(也有三輪車),時速比摩托車快、但低于汽車,市場售價在 1-3 萬元之間。低速電動車主要以老人、傷殘人士、下崗人員、農民工等用戶群體為主,但因其便捷、廉價的產品特性也逐漸成為三四線城市及農村地區一種主要出行工具。
新通知從清理整頓生產銷售企業、禁止新增產能、創建監管機制三個方面對各省市的低速電動車監管提出了要求。清理整頓分為三個階段:2018 年 11 月期間了解生產企業情況、2018 年 12月 - 2019 年 1 月取締無營業證照企業、淘汰不達標生產產品和企業。通知要求地方政府不再發布低速電動車準入條件,叫停所有即將投資、正在開發、擴建的項目,同時要求設立過渡期通過置換、回購、鼓勵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違規低速電動車在用產品。
低速電動車雖以電池為動力,不屬于新能源汽車類別,沒有相關補貼政策,但在市場需求的刺激下,不完全統計有 1000 余家相關生產企業,包括雷丁、麗馳、時風、唐駿、漢唐、寶雅等投資規模 5-10 億元,年產能達 5-20 萬輛,且多以生產非公路用為由。財新匯編數據顯示,2016 年低速電動車銷量超百萬輛,是同期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的 2 倍有余。山東、河南、河北是主要生產和銷售地區,僅山東 2016 年生產和銷量分別達 62.26 萬輛、61.83 萬輛,均占全國總量的 50% 以上。
由于這類車無需上機動車牌照,也不用通過駕照考試,刺激市場的發展,同時也引發的社會交通問題逐漸增多。根據工信部提供的數據,近五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 83 萬起(16.6 萬起/年),每年造成的死亡人數相當于 2016 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 5.7%,受傷人數的 16.4%。而且,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 23.3% 和 30.9%。
2015 年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向國務院上報了《關于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提出了“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在次年獲得國務院批示同意。同在 2016 年 10 月,國標委開始討論《低速電動車相關的技術條件》,并計劃起草標準,即如何分類低速電動車,再以此進行監管。
一年后才有媒體報道相關草案內容,即低速電動車接近于類乘用車監管,將按照乘用車安全標準進行側面碰撞試驗,動力電池由鉛酸電池升級鋰電池,單位電池容量不低于 70Wh/kg。當時,財新援引業內人士預計,按照草案要求,能達到相關要求的企業不超過 5 家,低速電動車市場難以維持當前價格水平。
財新同時報道,在草案內容提交后,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向工信部、國標委發函表示反對,指出低速電動車標準草案過于嚴格,大量低速電動車企業無法生存。標準制定由此陷入停滯。
2017 年,有 32 名人大代表提出將四輪低速電動車按照摩托車標準進行管理。同年 10 月,工信部發出答復表明不贊成該提議,并稱已創建升級低速電動車通道,以進行“規范一批及淘汰一批”的措施,但具體實施時間取決于低速電動車標準的制定進程。
截至目前,《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仍未確定標準。工信部、公安部等六部委發布的新通知表示,要在新標準出臺前做好準備工作,待標準公布后,各地政府據此清理整頓不達標企業,取締不達標、未經產品認證的低速電動車。
而在此期間,今年以來,山東、河南等省份的多地政府開始對當地的低速電動車施行“限行、禁行、禁售”等一系列管制措施。2018 年 9 月,北京也出了新規,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和四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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